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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

沈清徽去了港城第四天,偶尔有空的时候也会跟她视频,江鹊下班后也没事情做,就坐在院子里,学着他的样子浇浇花,喂喂鸟。

大概喜鹊是真的认人,江鹊把一些稻谷粒放在手心中,喜鹊扭头不看她,也安静了许多。

江鹊哑然失笑,将稻谷粒放进喜鹊的食盒里。

沈清徽也是在这会打过了一通视频电话,港城到淮川这么远的距离,隔着屏幕看看她,就已经很是满足了。

是黄昏的时刻,江鹊坐在秋千上晃着腿。

“吃过饭没有?”

沈清徽抽了个空,在病房外给江鹊打了个电话。

“还没呢!”

江鹊坐在秋千上晃着腿,“我看冰箱里还有面包。”

“你好好吃。”

沈清徽皱了皱眉,似乎觉得她有些打发,“想吃什么,我给你点,乖乖吃饭。”

“那你呢?”

“……”听见人家这么问,沈清徽回想了一下,这两天在忙着庄家的事情,确实没太按时吃饭,有时候吃也是医院的餐食,味道寡淡。

其实是看在庄清月的面子上,也算是见了见庄家的旁系亲人,毕竟与庄景月的关系再淡漠,他也是她的儿子。

庄景月这回一病,人情世故免不了。

一时没听到他的声音,江鹊凑近了手机屏幕,细细地看他,这些天肯定是没有休息好,总觉得他脸色疲惫了些,江鹊有点心疼。

江鹊忽然转了下手机,她回身举着手机,脸挨着金丝笼,里面的喜鹊踩在横杆上,本来不想搭理她,结果大概也是看到了屏幕里的身影,喜鹊凑近,喳喳叫了两声。

“渣鸟。”

江鹊瞪了它一眼,今天一天都不搭理她,这会倒是活泼起来了。

“喳喳喳。”

喜鹊扑棱翅膀。

江鹊就要伸手进去弹它脑袋,沈清徽看着这样的一幕,唇边终于挽起了些笑意,淮川这儿最近有些阴天,隐约露出的一角天空,也是雾蒙蒙的。

沈清徽转了下手机。

江鹊看着,手机的像素也没有让景色模糊,那是一片被烧成深紫色与深桔红色的天空,外面有一个人工湖,湖面上泛着同样颜色的粼粼水光。

实在是别有一番美好的夕阳景色。

总觉得,像这样的时刻,更应该同她在一起,哪怕什么都不说,都很是幸福。

江鹊的脑中冒出来一个有些疯狂的念头,她找了个借口挂断视频,然后打开手机看了看售票软件。

淮川到港城,一天有三次航班,头两班已经早就过去,最后一班是在晚上十点多,落地也要凌晨了。

江鹊的手指是落在“确认”键的上面,稍稍的犹豫了一秒。

是因为怕他在那边很忙,自己过去也不算个好时机,但思念还是占了上风,她倒也可以在酒店里等着他。

江鹊忽而有种自信,只要有她在,他至少会开心一些。

于是她摁了确认,买好了票,又预定了酒店,而后才给路威打了电话。

她每个月除了双休还有四天的调休,这周的工作任务已经提前完成,路威也是个非常人性化的老板,爽快地答应了。

江鹊思来想去,也是担心这只没良心的喜鹊,从手机里翻了翻,也只能麻烦一下陆景洲了。

陆景洲接到这通电话的时候还有点愕然。

江鹊笑说,“也不麻烦,就是一天喂一次,它大概有些娇气,是要人喂的,还有院子里的花,是每天晚上浇的,沈先生说龙沙宝石需水量大一些。

不麻烦的话,就辛苦您晚上过来一趟就好。”

沈清徽大大小小的话,江鹊都记在了心里。

陆景洲下班时过来了一趟。

江鹊刚好简单收拾了下行李。

“你这是打算去哪?”

“去港城呀,”江鹊笑着说,“我想给他尝尝和平饭店的蝴蝶酥。”

蝴蝶酥是假,想见他是真。

陆景洲多少知道港城那边的事情,那也算是沈清徽忌讳提起的人和事,也不料在江鹊这里,他也真是万般纵容。

航班是晚上十点的,江鹊打了个车,去了市中心的和平饭店,这里新鲜出炉的蝴蝶酥味道好,还被评为淮川的十大美食之一,是老字号的招牌。

早早来排,也是因为这里的生意火爆,排队都要动辄几小时起步。

外面一条步行街,是真的排了足足一百多米的队。

九月的天气仍然是有些闷热,秋风卷着丝丝热浪,有香甜的新鲜出炉的面包味道。

手中的手机振动,沈清徽拍过来一张照片,一盅汤,还有几道看着就清淡的小菜,大意也是跟她说,他今晚有好好吃饭。

江鹊弯唇笑了,故意跟他说自己今天在逛街。

他发了一条语音过来,江鹊还没来得及点来,排队的人到了她。

江鹊收起手机,零碎选了几样,都是新鲜烤出来的,蝴蝶酥,荷花酥。

也是在这一个刹那,想到很久前,在那个傍晚,他们坐在一个某个广场的一隅,她捧着一小盒关东煮在吃着。

也仍然记得,他那天牵着她的手,掌心温热干燥,还有那个温热的拥抱。

——我不会让这个世界弄丢了你。

江鹊笑了,拎着刚买的糕点,拦了辆出租车去机场。

也是在候机的时候,她从包里拿出了airpods,轻点了下屏幕连接,而后点开那条语音。

可能是候机厅很安静,也可能是江鹊忘记了调一下声音。

她坐在窗边的位置,远处的晚霞是一种澄透的金色。

沈清徽大概是在医院的餐厅,声音有些低沉,揉进了那抹深橘色的晚霞,带着浓浓的思念。

“总觉得,这样的时刻,更想在你身边,跟你一起看。”

那声音从耳机里传出来,丝丝沁入心间,让爱意泛起波浪。

庄景月本来只是阿尔兹海默早期,是在逐渐的忘记一些事情。

这个病发展到了中后期,常常会焦躁不安——那时,庄景月格外的思念沈容信,一次次地在病房闹着,只能打了安定才能睡。

再后来,身体的功能开始出现异常,行为会开始不便,身体各个器官的功能也会下降。

这回也是,港城入秋,天寒乍暖,庄景月本来只是感冒了一场,后来引发了感染和并发症,住了几天icu后情况不太好,出于人道主义考虑,转进了特护病房。

其实也就是最后一段弥留的日子,她清醒的时候不多,偶尔会醒一会,总是躺在床上输液。

庄清月也知道沈清徽对庄景月的感情淡薄,但是也不忍看着庄景月在最后之际独身一人,沈清徽留在这,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,也是因为姨妈。

这会,沈清徽坐在病房中,庄清月毕竟年纪也大了,不能时时过来,邵闻瑾就来一同替着。

庄景月的病房床头,摆着一个相框,上面是年轻的沈容信。

沈清徽一言不发。

庄景月忽而动了动手指,仪器发出“滴答滴答”的声音。

他偏头看了一眼,庄景月似乎睡的不太安稳,她已经很老了,脸色也有些苍白,手指上都夹着仪器。

也是这样一刻,沈清徽的思绪也是恍惚了一瞬。

好像已经想不起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,有时候在新闻上看到媒体放出庄景月年轻的照片,他的第一反应——竟然是陌生。

庄景月和沈邺成的结婚照,常常被港城媒体翻来覆去发。

那时庄景月是真的很漂亮,烫着一头优雅的大波浪,小礼帽,网纱遮着半张脸,她穿着颜色典雅的旗袍,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人。

沈邺成更是,年轻才俊,为人圆滑。

有时候港城娱记也会发出那一家三口的相片。

庄景月和沈邺成伴着沈容信去国外度假,或者是送沈容信去国外读书,夫妻二人面含关切。

港城娱记还说这对夫妻过分宠爱沈容信。

但也不乏是一段佳话——沈容信更是年轻有为,也没有出身豪门的纨绔不羁,他待人谦逊温和,热爱慈善。

但是他命薄,到底还是在二十二岁那年在异国死于一场车祸。

沈清徽以为庄景月天生就是这样冷淡,如果不是翻到那些新闻与照片。

这些父爱与母爱,他一丁点都没有享受过。

刘妈常常告诉他,庄景月是豁出半条命才生下他,要他理解,要他懂事。

懂事一点都不是个好词。

其实大概也能猜到,孩子才是豪门联姻的纽带,沈容信过世,沈邺成想要稳固住庄家,而庄景月因为唐吉玲带着年幼的沈睿言出现而疯狂,她拼命地想起自己故去的儿子。

但她年龄已经很大了,过了适育的年纪,于是来回从美国与港城折返做试管,也流过产,沈家先前的佣人说,听说流掉的两个孩子,一个是女孩,一个是因为庄景月的身体状况不好。

她不顾一切,为了生下这个儿子,是真的豁出去了半条命。

庄景月唯一一次对他好,还是因为那时精神恍惚,把他错认成了沈容信,嘴里夸着一眨眼容信这么大了。

自懂事后,这个家对他来说从来都不是家。

也是因为沈容信的过世,沈邺成与庄景月的夫妻关系几近破裂。

他循规蹈矩地长大,也按照庄景月的要求去做沈容信喜欢的事情,可那让他常常怀疑,自己到底是谁呢?

是沈容信的替身?

“你不该这样,容信从来都不会对我这样说话。”

“你为什么要这么说?

如果容信在……”

“这是容信最喜欢的……”

沈清徽从二十多岁离家后,很少再回来。

这么十几年过去,时间真的走得好快,庄景月已经垂垂老矣。

可他再怎么试图想,都想不起庄景月年轻时的脸,也想不起她曾经是否对他说过什么。

庄景月艰难地呼吸着,白色的雾气在呼吸罩上弥漫开,又变的透明。

她费劲地侧过头,像是要努力地看着坐在床边的人。

也许是在这最后的一点时光里,庄景月堪堪想起了些什么,想起她除了沈容信,或许还有一个儿子?

那个儿子叫什么?

庄景月的眼窝深陷,一双眼睛的眼珠已经不再清澈,她费力地睁着眼睛,想要看清床边的人。

她的唇艰难地翕动着。

床边的仪器发出了一连串的滴滴声,护士站的医生跑着进来,沈清徽站起身,为医生让出了位置。

庄景月的视线想要随着他转动,可是已经很费劲了,她的唇翕动着,像是想要叫出一个名字。

沈清徽的视线,隔着抢救的医生看过去,只看到她干涸的唇往外呵着白雾。

沈……清徽。

这可能是庄景月的人生里,第一次想起这个被她忽略了很多年的儿子,但也是她人生里叫出的最后一个名字。

庄景月偏了偏头,往旁边看,相框里是沈容信年轻时的黑白照片。

视线涣散,他的眼角,好像多了一颗小泪痣。

庄景月闭上了眼睛。

江鹊的飞机落地的时候,算不上个特别好的时候。

沈清徽正在医院里,庄家的人过来了一趟,其实就是大致地说了一下后事如何操办,庄景月手里没什么财产了,有一些地产的股份,沈清徽明确的表达清楚自己不要,可以顺位划给邵闻瑾和邵闻珂。

庄景月只有一套老宅,按照遗产继承,是要划给沈清徽。

那套老宅。

沈清徽的思绪散了散了。

邵闻瑾也看出沈清徽情绪不佳,便让他先在这儿休息一会,自己先去商定一下。

沈清徽淡着表情,也算是默许。

病房的门被带上。

前前后后,也不过是半小时前的事情了。

这是高级套房,护士已经来过了一趟,换去了新的床单,但是还没来得及打扫。

床头柜上,还放着那个相框。

万般安静,窗外,已经要入夜,刚才炫目的晚霞沉沉睡去。

一片寂静的深蓝色夜空,一颗星星都不见。

沈清徽坐在床边的椅子上,忽而就想起了最后的那一幕。

他反复回想起,庄景月的唇动了动,叫的,那又是谁的名字?

沈清徽?

沈容信?

叫的大概是他的名字,可视线却又看向了这个相框。

沈清徽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,这三十多年来,其实从不再渴望父母叫他的名字,可是在最后弥留的片刻,又残留着最后一点希望。

这点希望,缥缈地看不到。

沈清徽终于抬头看了看床边的相框,他拿起来看了看。

其实他很少这样仔细看过沈容信的脸,他的确生的很好看,看照片就是儒雅斯文,但是还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,他的眼角也没有那颗小小的泪痣。

相框的玻璃上也映出他的脸,与相片上的沈容信全然不同。

也是在这会,他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。

沈清徽看到了上面跳动的名字,心间的积雨云终于扫清了些。

他清了清嗓子,摁下了接听,“怎么还不睡?”

不经意看到时间,是凌晨零点四十分。

虽然有些太晚了,可声音里还是有些止不住的思念与温情。

“沈先生!你想不想尝尝和平饭店现烤的蝴蝶酥呀?”

电话那端,传来了小姑娘清甜开心的声音。

这声音,隔着手机传来,是真的格外的好听,可又好像少了点什么——

少了那双弯着的眼睛,少了她身上淡淡的香甜味道,那可能会是荔枝味道的洗发水,又或者是桃子味道的沐浴露。

他弯唇笑,可是笑着笑着,眼眶竟然有点泛酸。

“你在哪?”

“我也不知道,我猜你应该在维多利亚医院,我应该在附近的维多利亚大道——我也不知道,司机说的粤语,我听不懂,这里的地标我也没看懂。”

“附近有什么?”

“附近有一个大酒店,叫,东方港——”

“在那边等我,别乱跑。”

“好。”

江鹊答应下来,站在原地。

港城的夜色真的很漂亮,即便是在凌晨时刻,街边的店铺也都二十四小时常亮着灯光。

马路两边的高楼都亮着灯,玻璃与墙壁折射出一束束光。

这个城市很陌生,瑰丽的有些不真实。

偶尔三三两两的行人步履匆匆路过,说着她也听不懂的港城话,夹杂着一些粤语,她可真是半个字都听不懂。

刚才的的士司机更是,说了半天都没听明白。

江鹊站着有点累了,索性将行李箱放在一旁,自己坐在了行李箱上。

维多利亚大道离医院其实算不上很近。

急着出来,沈清徽竟然忘了打个车,他一路跑着出来——很久,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时刻。

脚步在路口停下,他微微地喘着气,只看到那个十字路口,灯光辉映着。

江鹊坐在一个行李箱上,浅灰色的薄毛衣,松松地露出了肩膀,下半身修身的牛仔裤,她的腿很漂亮,匀称笔直,脚下也是一双运动鞋。

这不夜城的灯光落在她身上,有一种别样的温柔。

江鹊的视线胡乱看着,忽而顿住。

她看着路口站着的身影,腾出一只手来对他挥了挥,“我在这!”

沈清徽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,很柔软。

江鹊小跑着过来,行李箱放在身边,她忽而扑进了他的怀里,牢牢地抱住他。

沈清徽顺势托起她的臀将她抱起来。

“怎么过来了?”

沈清徽低声问她。

江鹊揽着他的脖颈,凑过去亲了亲他的脸。

“想你了呀,以前是不是有人跟我说过,这么远的距离,你不来,我要来找你?”

江鹊两只手捏着他的脸,“所以我来找你呀!”

她脸上的笑容很明媚,眼睛里满满都是他。

时光好像跨越了一段距离,江鹊想起,那是某个黎明的时刻,看到沈清徽站在越野车旁,干干净净的衬衫,他拿着手机,清冷的风吹动他的衣角。

陈家峪的老桥,淮川到春新镇几百公里。

港城的纸醉金迷,淮川到港城,也是几百公里。

爱永远都是双向奔赴。

沈清徽看着她的眼睛,那别样的动容,惹得他眼眶酸涩。

江鹊笑意吟吟,先捂住他的眼睛,“先别感动了,我还没吃晚饭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