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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五点的时候,慕之年忙完所有的工作,揉了揉眉心,每天在这个点总是很累。之前一直工作着,心思高度集中,反而察觉不出累不累了,结果心神一放松,疲倦席卷而来。

“要回去了么?”苏梦歌这时已经醒来了,从后面环住她的脖子,问道。

慕之年笑着应了一声:“只是有点累,不过看到你在,就很安心了。”

苏梦歌娇羞道:“贫嘴。”

慕之年最爱看她害羞的样子,仿佛情窦初开的少女,后来的一切都是她所憧憬的

慕之年站起身,拿了椅背上的西装外套,便推起轮椅:“走吧!”

五点时候员工也正好都要下班,此时看到总裁和总裁夫人又一次出现,还无视周围所有人的火辣辣的目光,自顾自地谈话,偶尔还咬耳朵。众人大呼受不了……看来妹子们是多找找别的猎物吧,自家总裁啊,早已名贵有主咯!

出了公司,直接驱车去了李心怡家里。

只见李心怡和李云哲把一切都布置好了。

烧烤和篝火。

刚刚应景寒冷的冬夜,苏梦歌笑着对李心怡说:“看来我们只负责吃了!”

李心怡拉着李云哲拿起手中的烧烤叉向在忙活的两位男士示威道:“嘿嘿,吃货二人组重新回归!你们两个小喽喽快给本宫干活!走起……”

李云哲正忙得火热,一听李心怡的话回道:“看胖不死你!”

李心怡一见他这话正戳中她近日来的痛处,正好她最近正苦恼为何体重秤上的数字不降反升,立即恼了,挥着烧烤架就跑向李云哲,想去戳他。奈何气势是有的,实力却明晃晃的悬殊,跑了几圈却没有追上,气哼哼地回到苏梦歌身旁,嘴里还嘟囔的骂道:“哼,好你个李云哲,老娘叫你听你居然还跑的那么欢。”

李云哲回头一看他媳妇儿的表情,立即秒懂,便耷拉着脑袋灰溜溜地走到媳妇儿面前来认错,呲着一口大白牙,神情要多献媚有多献媚:“媳妇儿~我错了……原谅我吧,随便你怎么收拾。”

李心怡不理。

李云哲装出哈巴狗的样子,把手放在耳朵上,嘴巴里模拟出小狗的叫声:“汪……汪汪……”

这下李心怡再也装不下去了,噗嗤一下笑了出来。而李云哲一看更是乐了,直接上前把李心怡抱住,两人开启双耳不闻自顾自秀恩爱你侬我侬模式。

苏梦歌见他们这么腻歪,偷笑了一下,知趣的离开把空间给他们这对小夫妻。

“看我手艺怎么样。”刚走到慕之年身边,嘴里就突然被塞进了一块烤肉,苏梦歌的嘴巴里顿时满口清香。

“哇,好吃!”嚼了几下,苏梦歌顿时双眼陡亮,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还有这个技能呢?

而慕之年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一样,故作深沉地叹了一口气,伤感的说道:“唉,以前啊,也不知道哪个小妖精勾完人就走,结果害得我从此以后孤苦伶仃,只能自食其力了……”

苏梦歌一记白眼回给他,嬉笑道:“那以后我的伙食可就是你的工作啦!小伙子好好干,我看好你哦!”

慕之年也没有答话,慢悠悠地撕下一片烤肉放进嘴里,吃完以后这才回看那个两眼冒着绿光的小妖精,毫不留情地说:“我拒绝。”

“不嘛……反正以后我不做饭了……”苏梦歌耍无赖。

慕之年笑着看她:“老婆,请问你什么时候做过饭?”

苏梦歌脸上一囧……好像……都是保姆刘婶做的,自己并不会所谓的炒菜,不过就是因为不是自己做的饭,他们才可以那么安心的吃……如果让给苏梦歌来的话,不把厨房炒了就算祖上积善德。

但苏梦歌依旧不死心:“老公每天做饭给自己吃,这可是所有女孩的愿望呢,你就真的这么无情加果断么……”

慕之年也不逗她了,只是很认真地看着她,解释为什么拒绝的原因:“一辈子那么长,如果每天都做饭给你吃,万一你吃腻了,就走了,怎么办?”

苏梦歌莫名地被这句情话所感动了,那么多年来,除了慕之年,大概也没有人,会对自己这般好。

“再不吃,恐怕以后就没机会了……”苏梦歌想着想着突然脱口而出。

而正在忙的慕之年也没怎么注意这句话,大概是没有听清,反问了一句:“什么?”

“没……没什么。”回过神来的苏梦歌连忙否认,赶紧掩饰好自己的失态,笑的很明艳:“我说你赶紧烤,我好饿啊。”

“好啦,马上。”慕之年宠溺地说。

苏梦歌嗯了一声,看着慕之年被篝火所勾勒出的侧脸,忽明忽暗,嘴角浅弯,转身走开几步,眼泪在转身的那一刹那,瞬间夺眶而出。

“大概是起风了吧……”苏梦歌这样骗自己。

这里的夜景很美,心怡和云哲特意把房子买在郊区,若离城市的喧嚣,这里只能听的到星星的眨眼声,漫天星云满布夜幕,青葱树木蒙络摇缀,绿油油地芭蕉叶挡住了月光的投射,留下一块块暗影,这里美得像世外桃源,就是苏梦歌最向往的生活。

远离尔虞我诈和名利追逐,躲进深山老林,与织女为朋,与樵夫为友,膝下两三儿,身旁一老伴,闲时品茶,忙时耕织。

可是这样简单的生活啊,恐怕是很难实现了。

一转眼就到了星期五,苏梦歌与宇文锡约定的时间。据宇文自己说,他那天最后一场大型手术结束在下午三点左右,所以那时苏梦歌可是去医院与他碰头,或者宇文锡过来苏梦歌家中,再接苏梦歌去天天的医院。

苏梦歌想着既然是有求与人家,自然不好再麻烦别人,况且自己家与宇文锡在的医院,天天的所在之处,正是一路的。

正好这天慕之年有事去了外地谈合同,去见天天再好不过了。

于是她便叫家中的司机将她送到了宇文锡工作的医院。

两点半出发,过了二十分钟便到了,司机将她送到宇文锡的办公室之后就离开了,苏梦歌见宇文锡还不在,猜想他应该还在手术中,便自己一个人环顾了这间办公室。

苏梦歌有一个特殊的癖好,就是习惯观察各种环境,生来便对环境十分敏感,因为每一个环境都能体会到不同的东西,比如一个人的房间,便可以看出那个人的性格,如果房间极其简单冷色,这就可以说明房间的主人性格也比较冷静,怕麻烦,喜欢简单明了,讨厌那些繁琐戎褥的东西。而一个房间如果是暖色系的话,且房间多小饰品与植株,要不就是小萝莉的房间,要不就是那个男生平时十分注重生活和细节。

而看这件办公室,一个醒目的衣架上只挂着一件白大褂,旁边还有一张面积不大的办公桌,桌上的电脑关着机,而桌边的相框上,则是宇文锡与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合照。除此之外,没有多余的东西。苏梦歌直觉那张合照对宇文锡的重要性,相框放在并不惹人注目的地方,但那个角度,宇文锡再办公时应该非常容易看到,应该说在余光中从未消失过。有此可见他与那女孩的关系绝对非同一般。

这时宇文锡也刚刚出了手术室,进来见她已经在了,便朝她笑了笑,拿起一旁搭在水池上的毛巾擦了擦额角细密的汗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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